4月1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举行了本赛季第五期裁判评议工作。本次评议共涉及九个判例,这些判例均来自于中甲、中乙联赛以及全运会女子足球资格赛的申诉。值得一提的是,本期的评议并未收到中超俱乐部的申诉,评议组经过细致讨论,最终认定其中三个判例存在错漏判。
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不仅邀请了中足联的代表和中国足协的纪检人员,还特别增设了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并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得出评议结论。
对于第一个判例,评议组讨论了中甲联赛第二轮南通支云与石家庄功夫的比赛。在比赛第48分钟,南通支云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附近被石家庄功夫36号队员拉扯倒地,但裁判员未做出犯规判罚。多数评议组成员认为,此拉扯动作应视为犯规,且属于破坏明显进球得分机会的行为,应判罚球点球并出示红牌。
第二个判例同样来自中甲联赛,涉及陕西联合月亮泊队与定南赣联队的比赛。球传至对方罚球区内时,疑似与对方队员有接触后进球,但裁判员判罚进球有效并未判手球犯规。经过评议组的一致讨论,认为从现有视频无法确定球与进攻队员手臂的接触,因此支持裁判员的决定。
在第三个判例中,同样是陕西联合月亮泊队与定南赣联队的比赛中,一次右路传中后进球,但助理裁判员未示意越位,裁判员却判进球有效。评议组认为从视频中无法证明该传球时队员处于越位位置,因此支持了裁判员的决定。
对于其他几个判例,评议组也逐一进行了分析。第四个判例中,陕西联合月亮泊队队员在解围时球反弹碰到自己手臂,但裁判员未判手球犯规。评议组认为该动作属于正常解围,不应视为手球犯规。第五个判例涉及佛山南狮与苏州东吴的比赛,苏州东吴队员手臂移动并触球导致未判罚手球犯规和点球。多数评议组成员认为该动作应判为手球犯规并罚点球。
第六至第九个判例则主要关注了不同比赛中的争抢、倒地和判罚情况。评议组对这些判例进行了详细分析,对每个争抢、倒地动作是否构成犯规进行了探讨,并对每个判例的裁判员决定是否正确进行了评估。
最终,通过本次裁判评议工作,评议组对各场比赛的判罚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裁判员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也为未来比赛的公正、公平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这也体现了中国足协对裁判工作的重视和对足球运动发展的持续推动。